房问题
各位好;
我昨天晚上交了1500元的租金,。房东出租的是单间,家里有的家人一个女儿和他夫妻一共3人.,房屋是3室2厅,他出租给我的是单间,以后我就跟他们住在一起,单间的费用是300元一个月,,租期为3个月就是一个季度。还有100元3个月的水/电/气的费用一共1000,再有500员是押金,我租的单间里面有1台旧电脑,一张床,电脑坏的用不上. 大厅有电视,音响. ,他说房子里面还有空调等家具.。`~昨天晚上他本人写了一个收条给我,意思是他收到了1000元房租和500元押金。
但晚上我又在小区保卫处了解到他不是这房子的房东,我叫他那出房产证明,他说怕看了 以后复制一份~怕有人拿去贷款~ 他口口声声说他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从别人那里了解到他也是没多久才住进的,今天该牵合同我想问以下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还有合同上应该怎样写才更好,或者如果产升了纠纷,怎么办。这个房屋的真正的主人,我打了电话的,他对这个事情也没说什么,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说他欺骗,我是否还能解约拿回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