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已经过期,房客强行入住该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已经过期,房客强行入住该怎么解决?
我有一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在上月底(10.30)已经到期,而且我在9月下旬就跟房客说合同到期,房屋将不再续约,当时他就骂骂咧咧的说他找不到房子什么的,我也就没有理他,我想反正有合同在也不怕他耍无赖,后来房子到期了,他还不办,我就打印了一份搬迁通知让他签字,结果他老爸说很多好话什么的,于是就答应他们最晚延迟到11月20号,但是叫他付房租和签字,他就是不付钱也不签字,他说我就是签了字,我不搬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呢?昨天晚上莫名其妙的有打电话说我们不给他装宽带了什么的,本来合同上面就没有这一项,而且以我们合同的房租价格也不可能是包括这些的,电话是他们自己装的,而且装宽带也不需要必须房东的名字,现在他们夫妻有耍起无赖说什么水管不好用啦,什么租的房子价格高啦,前几天他老爸说现在再找我们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找不到,都太贵不想搬。
昨天怎么说都说不通,我就打了110 ,结果110说他们不管这事,叫我找12348司法,但是如果付诸法律需要多久才能解决呢?难道在没有什么合同和证明的情况下房子就必须被他这样无赖的强行占有入住吗? (他们是上海拆迁的钉子户,躲躲闪闪几年了,最后感慨,千万不要跟这种无赖的钉子户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