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案例:房价上涨卖方毁约,买方如何救济?乐音果律师
今日案例:房价上涨卖方毁约,买方如何救济?
作者:乐音果律师
近期上海房产价格普遍上涨,当违约赔偿低于违约所能获取的利益时,卖方通常会单方撕毁合同,这种现象在前几年房产牛市时非常常见,现因房产买卖合同都需网上备案,单方解除合同有了操作上的障碍,但是卖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对此,作为守约的买方,如何运用法律救济呢?
乐音果律师 :依法成立的合同协议,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一方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的,作为另一方可以选择三种方式在救济:
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不继续履行,但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或定金;
三、合同不继续履行,违约金或定金没有约定,或虽有约定但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以笔者的经验,上海各级法院对判决解除合同都比较慎重,因卖方毁约无法履行合同的,买方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卖方不配合,而房屋又有抵押贷款或双方约定的是转按揭,买方也无法替卖方偿还贷款的,情况就比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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