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禁令首出炉
性贿赂入反腐禁令具样本意义
公安部消防局14日发出通知,在全国消防部队实施《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提出禁止干部子女经营消防公司,并首次在反腐倡廉中提到性贿赂。禁令中明确,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1月15日新华网)
这一由公安部门发布的反腐禁令,首次提出禁止接受性贿赂,是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着力构建有消防部队特色的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一项刚性举措。
应该看到,免费为官员提供劳务、装修住房、提供住房使用权、出国出境旅游等,均以提供这些利益的一方直接给付金钱财物为前提的,这些服务大多数只是财物的“变脸”,是金钱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而以提供性服务为特点的“性贿赂”无法以金钱来衡量。有报道称,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性贿赂”有关。一个个好色贪官在“金弹”加“肉弹”的狂轰滥炸之下,“色”令智昏,沉湎于声色犬马而前“腐”后继,色情成为腐败的催化剂。性贿赂直接影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给国家机关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而它的实质是“权色交易”,其诱惑力和危害性有时超过财物贿赂,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因此,反腐禁令,首次提出禁止接受性贿赂是制度性反腐的必然,非常及时和必要。同时,为今后的立法遏制“性贿赂”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实验标本。
然而,禁令关键在“禁”。所谓严禁,就是不管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例外,都不得违反,都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去落实。“四个严禁”是高压线,谁违反了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相反,如果做不到严格要求、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严肃查处,那么落实“四个严禁”就只能是一句空话。而要执行好禁令,关键靠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安机关与消防部队应该积极、主动、坦诚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的平台。与此同时,对经查实接受性贿赂的人员不包庇、不搞“软处理”,更不能护着面子搞“变通”。应该对违犯禁令的人和事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对违反党纪政规甚至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养奸。
性贿赂入反腐禁令具样本意义。笔者期待着随着“四个严禁”的实施,公安消防部队将成为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组织纪律性强、正规化程度高忠诚队伍。期待着这一禁令能够迅速在其他部门和系统得到参考、推广和实施,自觉树立“一年365天,天天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天24小时,时时不忘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拒肮脏的性贿赂等腐败行为千里之外。(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