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巨款借给“爱情”,“爱情”却欺骗了她
几年前就已离婚了的她早出晚归,靠帮别人打工维持生计;几年后,一次邂逅,她爱上一个貌似忠厚的男人。可她万万没想到,正是这个男人,却让她——
把5.9万巨款借给“爱情”
记者 成 薇 梁佳佳
“爱情”,从一杯凉茶开始
2005年5月16日 晚上10时许,在南宁市万达广场为一家凉茶铺打工的张丽,,忙碌了一天,总算捱到了打烊的时间。正当她准备关店收摊时,耳边又传来一个颇有磁性的男声:“你好,给我来杯‘生地’。”抬头循声看去,一名中年男子正微笑着跟她说话,“不好意思,都收摊了,还来麻烦你……”
男人接过她递过的茶,就站着喝了起来,边喝,还边跟她聊天。男人告诉她,他叫卢发,今年49岁,以前当过兵,现在是贵港市肉联厂的业务员,常到南宁跑业务。妻子在一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丧生,他现在一个人过日子。为跑业务,一天忙到晚,连杯茶都顾不上喝……
卢发一番自我介绍后,竟也让张丽说说她自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满脸的真诚,张丽觉得对方并无歹意,也就跟他聊了起来。
张丽告诉卢发,丈夫在几年前,因为外遇跟她离婚了。这些年,她带着儿子过日子,靠在外边帮人家看铺子维持生计。好在儿子考上了大学,为她争了口气,要不然,她就更觉得生活没意义……听了张丽的故事后,卢发深表同情,让张丽今后有什么困难直接找他,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感动,在点滴小事中沉淀
此后,卢发经常给张丽打电话。跟她聊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还时常约她出去吃饭。渐渐地,卢发走进了张丽的生活。日子一长,张丽觉得,他就是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
2005年 11月9日,是张丽的46岁生日,卢发一大清早就给她打来祝福的电话,并订了生日蛋糕,还主动张罗着请张丽家的亲戚一起过来喝生日酒。46岁的生日,在亲情和爱情的关爱下,张丽倍感幸福。就是在这一天,张丽答应卢发,做他的女朋友。
从那以后,两人开始了更亲密的交往。卢发得知姜父有肺炎,瘫病在床,他就常常到张丽家里看望,并经常帮姜父按摩,照顾老人家的衣食起居。卢发对张丽和她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一次又一次的让张丽感动。很快,他也赢得了姜家父母的欢心,两个老人都为女儿中年离异后又能找到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体贴人的男子感到欣慰。于是在父母的默许下,两人开始同居了。
但令张丽始料不及的是,在她的前面,有一个大大的圈套正等着她……
圈套,在不知不觉中设置
正当卢发和张丽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有一天,卢发回到家里开始闷闷不乐,看着满脸愁云的爱人,张丽便问发生了什么事。卢发告诉她,老家的人打来电话,说是他的父亲生病住院急需钱,但是自己一时却拿不出钱来,感到很为难。
“既然就要嫁给你了,你的父亲就是我的父亲,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担。”张丽二话不说,直接给卢发600元寄回了家。3天过后,卢发马上又把钱还给了张丽。
2005年1月12日,卢发又跟张丽说,老住在她前夫留下的房子里不好,提议把现在住的房子留给张丽的儿子,他们再另买个新房结婚。张丽欣然答应。
一个星期后,卢发兴高采烈地回来告诉张丽,说是自己在303医院的朋友,有一套98平方米的二手房,21万元就可以买下。他父亲听说他要买房子,给了10万,他计划5万装修,5万交房东首期,争取2006年1月付清后就入住。卢发对张丽说,本来自己在老父的支助下,是能拿下这个房子的,但单位十几万的发票还没报销,手头上只有6万元,房主又催着把钱一次性交清,一时半会还真的凑不足这笔钱。他问张丽是否能先借点钱,等发票报销后,就马上还给她。
张丽犹豫了。卢发就对她说:“我曾是个军人,不会骗你的。我们军人是决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的。”说着说着,就在她的耳边唱起了“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大注意……”
卢发的一番表演博得了张丽的信任,马上就借给他2万元,同时也让他写下了借条。没过几日,卢发拿着房主给的1.6万元的票据以及《购房协议书》给张丽过目。就这样,卢发以买房子为由,先后几次向张丽借走了5.9万元,笔笔都写有借条。
但钱借出去之后,却总没见卢发拿回房子的钥匙。张丽问他是怎么回事,卢发就说自己工作忙,过房的手续没办好,就一直拖了下来。再后来,卢发就到外地“出差”了,一走就是好几个月,虽然与张丽保持电话联系,但却不见他再回“家”了。
调解,答应还钱却一拖再拖
为了找到卢发,张丽找到他工作的贵港市肉联厂,并向该单位领导说明来意。贵港肉联厂一负责人告诉张丽,卢某在几年前已经离职,在她来找卢发之前已经有好几个人来到单位向他追债了,按张丽所说的情况看来,她借出去的款,应该是数额最多的。单位负责人还告诉张丽,卢发很少回家,因为怕被人追债,偶尔回来一次就匆匆离去。在单位负责人的指引下,张丽找到了卢发的家。敲了很久的门,一个女人将房门打开了,同来的人说她就是卢发的老婆赵某。赵某告诉张丽,卢发已经10多年没回家了。顷刻间,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涌上张丽的心头,她一气之下,将卢发告上了法庭。
因为张丽借出的钱,都有借条为证,她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想通过法院拍卖卢发的房子以作抵押。然而法院经过调查才发现,卢某的房产已转发到其老婆赵某的手上,产权署名为赵某。
2006年12月26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主持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卢发偿还张丽借款59600元,自2007年元月1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止,每月还款5000元,余款4600元于12月31日前还清。
经法院调解之后,卢发当庭归还了张丽2000元,并承诺一定会按照协议还钱,但从2007年元月1日至今,张丽都没有收到任何还款。其间,她不断地给卢发打电话,卢发总是说,明天就将钱汇入你账户,结果却是一拖再拖。
日前,张丽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记者按她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采访了卢发。卢发告诉记者,他欠张丽的钱,一定会还,但需要一段时间。法院现在已经封存了他的房子,但能不能拍卖,需要经过他妻子赵某的同意,因为房产不仅仅属于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