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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配偶拒绝为你的手术签字,你该向谁呼救?

假如配偶拒绝为你的手术签字,你该向谁呼救?

假如配偶拒绝为你的手术签字,你该向谁呼救?


            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收留孕妇入院治疗。但由于与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几十名焦急的医生、护士束手无策。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中新社11月22日)

                 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孕妇极度绝望的痛苦中,两条生命消失了。在此一悲剧里,所有的当事人都不会受到“罪责”牵连,这样一个可以“放任”悲剧发生的制度,在法律的保护之下,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存在于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院里。毫无疑问,在孕妇丈夫拒绝为手术签字的情况下,北京某医院确实是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而且也竭尽所能地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办法———但是血淋淋的结果提醒世人:当生命遭受威胁时,我们能否站在对生命权尊重的高度,重新审视看似合理的制度背后残酷的一面?


                  从表面上看,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是那位坚决不在妻子的剖腹产手术单上面签字的丈夫。对这位丈夫的内心世界我们无从探究。我们或许可以善意地理解为,他只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情吓晕而方寸大乱,在最需要体现出一个男人应有理智的时候,他选择了无所作为———新闻图片中他肝肠寸断的样子,让人不由想起鲁迅说过的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本来,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当一个公民无法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员时,社会就应该是他最后的后盾。而文明的底线就是———当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所有的制度羁绊都应该为拯救生命让路。如果只看到制度,而看不到生命;无异于宁可要法律保护下的事故免责,也不要道德推崇下的当机立断。


            制度的日趋严密,包含了医院在频繁发生的医患矛盾纠纷中悟出来的“智慧”;与此同时,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也是医疗行业的惯例要求。所以,再简单的医疗操作,只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风险,医生都必须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如此操作的最大好处是,医院、医生可以在随后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中处在主动位置,签字是院方自我保护的无奈之举。


           随着医患矛盾的增多,很多医院已经见识了“职业医闹”的破坏力,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医生戴着头盔上班、警察入驻医院巡逻的极端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反观北京这家医院为身无分文的孕妇免费治疗时,一定要其丈夫签字的苦衷,就多了一份无奈的同情。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对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尊重,不能代替医院在紧急事件中的灵活变通———即便是法律的规定!想想吧,当你像人质一般躺在病床上,病魔如同一个劫持人质的罪犯正高举屠刀,而医生如同近在咫尺而无能为力的警察,你的配偶又拒绝为医院的救人行为签字,此时此刻,你该向谁呼救?

华龙网 —时代信报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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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配偶拒绝为你的手术签字,你该向谁呼救?”---------有一天是你,你该怎么办呢?写出了我们每个人的心声,作者真是高人。

“从表面上看,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是那位坚决不在妻子的剖腹产手术单上面签字的丈夫。对这位丈夫的内心世界我们无从探究。我们或许可以善意地理解为,他只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情吓晕而方寸大乱,在最需要体现出一个男人应有理智的时候,他选择了无所作为———新闻图片中他肝肠寸断的样子,让人不由想起鲁迅说过的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本来,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当一个公民无法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员时,社会就应该是他最后的后盾。而文明的底线就是———当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所有的制度羁绊都应该为拯救生命让路。”

            这段写得太好了,高作!精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是会变通的,为什么在该变通的时候,医院甚至到某些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却因为怕担责而不会通呢?既然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为什么在危急时刻就不可以一切为了生命而着想吗?除了责骂那位无能的丈夫,除了深深地叹息,我们的医护工作者就真的不能做些什么了吗?无言啊,,,,,

[ 本帖最后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1-27 0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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