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求助]违约金如何算?

[求助]违约金如何算?

请教:我是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50%,4月份签合同,我于8月份办理贷款手续,而房子约定交付期为8月底,至今未交付。那么合同中“在15日内办理贷款手续”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逾期交房违约金规定“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2.1的违约金”,应该按房价计算还是我已付的50%计算?按揭的部分算不算已付了呢?

TOP

同问,请指教

TOP

交付的包括贷款,至于“在15日内办理贷款手续”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TOP

按揭贷款如果银行已经发放到对方,则属于已支付的房款;如贷款手续未办好,银行为放款,则按揭款不属于已经支付房款。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