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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商场受伤的赔偿问题

孩子在商场受伤的赔偿问题

孩子上眼皮被游乐场铁门的活页割伤(因游乐场铁门活页损坏没有及时修理),缝了十针,超市方面已确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承担孩子目前为止的医药费。超市方面认为已承担孩子到目前为止的医药费,并愿意支付200元做为孩子的营养费。但是我们认为超市还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超市的游乐场在超市内部并且是收费的。
2、家长把孩子托付给游乐场管理员并得到管理员口头承诺让家长放心去购物后家长才离开。
3、因孩子受伤家长请假两天在家照顾孩子,超市方面应该考虑到家长的误工费。
4、孩子今年只有5岁,出现这样的事故不仅在孩子脸上充满永久性的留下明显的伤痕而且孩子身心都造成伤害,同时家长也受到惊吓。这不只是医药费和营养费就能够补偿的。
5、孩子视力等方面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有受到影响,但是因考虑到孩子日后需要整容等进一步治疗的可能性。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超市给我们医药费+200元的营养费这样的补偿是不够合理的,我们认为合理的要求是一次性补偿1000元。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们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谢谢解答!<cd></cd><c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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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算合理。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的要求都是合理的,留下伤痕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至于整容费待实际发生后才能主张。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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