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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根本就不可能成就,我就要不到款了吗
lzrls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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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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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根本就不可能成就,我就要不到款了吗
我卖了一占地80平方米的四层楼一幢(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
房产证
),还附送有30平方米的无证平房,已付了一部分款,还余10万元未付,可是
合同
约定的余款是要我把附送的30平方米建筑的土地使用证办下来才付,签
合同
时我也没有注意这30平方米建筑是违章建筑,根本就不可能办到土地使用证,现在,买方以我未办到那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而拒绝付款。我真的就要不回剩余的房款了吗?(另外,房屋买卖
合同
中买卖的只是有证的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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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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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定的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但由于所附的条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合同无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双方互相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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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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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个忙
我的土地卖了给别人 ,别人负了钱. 但是别人没有用 ,我现在又想赎回.在我们之间是没有签什么合同的 ,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赎回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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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土地过户手续了吗?土地属于不动产,土地交易要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才生效,土地才真正转移。如果没有办,你可以违约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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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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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手续是要我本人去办吗,如果是的.我们就没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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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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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你的土地过户了没有?你自己没有去办,那你有没有授权他人去帮办理?
(我先出门办点事,你先回复,晚点再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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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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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了 我们卖土地有村上干部在场 不知道村上
办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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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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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表述清楚,你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依法是不能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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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责任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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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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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不能过户的。买卖无效。除非国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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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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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问问题,请你另开一个主题一个新帖,不要跟别人的贴问,否则律师不易发现新帖,延误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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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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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土地,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双方应该互相返还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你们的土地买卖行为无效,并要求对方返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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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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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
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们农村的法律意识很差.电脑也不怎么懂 ,有冒犯的地方请谅解
帮忙
律师你好 我看一定是会要打官司吧.请问一下我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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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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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没关系了,摸索一下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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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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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帮忙
律师你好 我看一定是会要打官司吧.请问一下我要怎么办呢 ...
案子涉及比较专业的知识,你最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操作一下,如果需要找律师,你再联系我们,我们帮你推荐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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