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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果周老虎的照片源于年画老虎中的虎,周具有版权吗?
江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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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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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周老虎的照片源于年画老虎中的虎,周具有版权吗?
“陕西博硕
律师
事务所
律师
焦和平昨晚给华商网记者发来书面意见表示,虎照即便是假,周正龙也享有
版权
”现在我向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周的老虎如果是源于年画的老虎,那么周正龙还具有
版权
吗?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文汇报报道,网易对虎照的
鉴定
结果发布后,众多媒体记者联系采访周正龙的看法,几乎无一例外,周的说法都是“请找我的代理律师”。据华商网报道,陕西博硕
律师事务所
律师焦和平昨晚给华商网记者发来书面意见表示,虎照即便是假,周正龙也享有版权。目前,律师方面正在与周沟通,积极准备起诉。
焦和平律师首先声明,“我代理的是周正龙与网易公司的版权纠纷,而老虎的真假与网易公司侵犯版权是两个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老虎是假的,它也是周正龙的摄影作品。而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对其摄影作品享有版权,网易公司在与周正龙协商购买照片版权未谈妥的情况下,未经周正龙许可,将从未公布过的40张照片在网上发布,侵犯了周正龙对其照片的发表权和网络传播权,已经构成侵权。”
焦和平律师昨日也关注到了网易公司主持下做出的照片鉴定结果,他表示,这份结果使得照片的真假目前出现两个结论,陕西省林业厅做出的结论,与网易公司主持下做出的结论,内容相反。对于两份鉴定的效力,焦和平律师认为,陕西省林业厅是国家专门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政府部门,该结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结论,而网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法人,是民间机构,因此其组织的鉴定是民间鉴定,不足以推翻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而且,网易目前是版权纠纷的被告,其“当事人”身份,使其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受到合理怀疑。焦和平表示,“从法律上讲,要否定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需要更权威的官方鉴定”。
焦和平律师表示,目前正在与周正龙沟通,积极准备起诉,要求网易方面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
赔偿
。
当晚,焦和平律师接受凤凰卫视电话连线采访时,也表示了上述观点
[
本帖最后由 江滨律师 于 2007-12-9 22: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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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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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的一模一样哦,分不出哪个是“周老虎”哪个是“画老虎”耶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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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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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作品要拥有版权,首先就是自己的作品是合法创作的的,而不是抄袭、复制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即使是演绎作品也应该经过原作者同意,未经原作者同意所作的演绎作品是侵权作品,侵权作品本来就是法律不允许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这里如果周正龙的老虎源于年画虎,那么在没有经过年画虎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作出的演绎品当属于侵权作品,侵权作品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就无所谓网易公司侵犯周正龙的著作权。如果周拍的演绎照片经过原著作权人同意或周所拍的老虎照片是真实的,那么周正龙就对自己拍的照片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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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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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不错,很有道理。
[
本帖最后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2-10 1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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