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感谢大家
求助!感谢大家,请帮助我!!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我是于今年4月向公司提出辞职,6月因为身体不适,请假在家,但是等我7月打算回去上班的时候,发现公司由于我辞职的原因没有发我6月病假工资,并且保险也没有给我上,于是我找到公司给我的答复是要我交纳3000元违约金才可以给我档案保险叫我办离职手续,由于本人一直无力付此数额的违约金,以至于到现在也没拿回我的保险,也不能找新工作,现在马上到年底了,12月31日合同也到期了,我想在此咨询一下,过了合同期,公司还有权利向我追讨违约金么?我的情况是必须要交纳违约金么?(我病假前也上完提前30天申请辞职的工作日)现在我的保险已经中断半年了,我很想尽快拿回我的保险档案,谢谢大家了,请帮助我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