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控告吗,
2007年11月21日晚21时35分,一伙穿便装(未着警服)由吴世灼带领的不法之徒,冲进我经营的邮政书店内,在未出示警官证、搜查证等合法证件下,扣押我经营的报纸1078份,并当场将我三人扣押。在没有任何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以“非法经营”将我三人刑事拘留,羁押于寿宁县看守所。 我销售的这些报纸,均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有“报纸出版许可证”的《太古报》(彩票天下)、《经济晚报》(天天好彩)、《新法制报》(博彩通吃)、《甘肃科技报》(彩民参考)等有出版书号的正规刊物。现在吴世灼以内容不合法为由,继续关押我妻子和我姐夫。我妻子日常主要照顾我,因为我是糖尿病、肺结核、贫血等多种疾病缠身的重疾病人,偶尔在书店帮忙;我姐夫叶竹林,闲来无事常在我书店坐坐。进货销售均我一人行为,根本与他们无关。他俩何罪之有,要蒙受如此冤屈!在拘押当晚,到寿宁县中医院体检时,我曾明确告诉体检医生和吴世灼,我是肺结核患者,至今未愈,仍在治疗当中,但吴世灼置之不理,也未向上反映我的病况。置我于死地没关系(你吴世灼也没那个能耐),我不想贻害他人,被关押到看守所5号牢房后,我将病情向看守所领导作了汇报,知道我的情况,看守所领导及时派车送我到县医院检查。在看守所领导、干警的斡旋和关心下,我才得以在11月27日晚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