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
我有一个邻居阿姨是精神病人,她想做一点蔬菜批发的生意,需要申请一个个体工商户的执照. 她生活,工作方面都能自理,帐算得特别好(她以前是会计),但精神病人找工作太难了,虽然她有最低生活保障,, 她的残疾证上的精神病等级是3级. 属于不太严重型.所以生活保障金才100元,还不够交水电费的.
像她这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知道精神病人不能开公司,做法人.
她不想找监护人,因为她的父母亲戚都死了,只有一个表姐,但总惦着她住的房子.
我查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上面没有写明. 工商注册网上的个体工商户的条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登记.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说.所以只好咨询律师
请问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申请做个体工商户?或者申请下来后是否会因精神病被撤消?
谢谢您的专业热情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