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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事项

本主题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2-14 00:07 移动

[讨论]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事项

如今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 ,有关续订劳动合同法里有一个问题想与大家讨论一下: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我有一个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做出了书面意向,但劳动者个人没有按时回应用人单位,没有表示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之后所出现的相关事情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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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是双方都默认劳动关系的承续并且都自觉的按原来的劳动合同来履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做出了书面意向,但劳动者个人没有按时回应用人单位,没有表示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这样的情况可以认为劳动者不再愿意与原用人单位继续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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