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能否要求退回房屋押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司向某公司租了一间厂房,而且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一年(2006年01月31日至2007年01月31日止),在《租赁合同》条款中的“提前终止”有一项是这样列明的:“若因市场竞争激烈或因生产经营决策失误,导致乙方临停产或破产境遇,乙方可申请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另行协商终止本合现相关事项”。
我司因租用的厂房面积太小,不适合我司的使用和发展需要,找到了一间新的厂房租用,约2007年5月底向承租方发了一份退租的书面通知(我司没有留底稿),说本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将不再租用厂房,但是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并没有任何的意见和答复,也没有任何的书面回应,所以本公司就于2007年6月15日搬迁于租用的厂房,搬到新的厂区。并于2007年6月26日本公司的员工约好承租方的代表验收厂房情况,承租方表示无任何问题,并且交清了厂房的钥匙以及结清了所有租金,水电费等,承租方再出具了一份退回押金清单的确认书,再由承租方的代表说将于2007年7月初会退回押金,但是经过五个月时间都没有退回,而我司在这五个月期间也采用了上面拜访催收,电话催收,出具通知书等方法,但是承租方却经常采用资金不够或没有收回租金等借口,一直拖欠我司押金,并且承租方有时采取不接听我司的电话,迟迟不明确退款时间。所以我司想用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关键一点,我方的证举就是一份租赁合同,并且每月准时交纳租金的单据,和一份由承租方盖的公章和承租方财务签名的确认书,上面只有"应付"赁租方多少钱,和"应退"厂房的房租押金多少钱,其它证据就没有。
我想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能采取法律途径追回厂房押金吗?有什么样的法律条文对我们是有用的?如果上法院的话,我们输呢,我们应交怎么的费用?不好意思,因我什么也不懂,第一次自己去法院解决问题。我怎么写我的诉讼请求呢!民事诉状的事实及理由怎么写才好呢?
不好意思。我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因第一次为公司上法院,都不知道自己应怎么做好,请给点意见好吗?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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