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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2000万债务 骗取法院支持

伪造2000万债务 骗取法院支持

利用空白收据伪造2000万元债务,并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得支持,致使2000万元债务受到法律文书保护,被害人5000多万元财产被查封。日前,进行乾坤大挪移的两名被告被越秀法院以妨害作证等罪分别判处5

年、3年有期徒刑。

       越秀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至7月间,高某(男,37岁)分两次借给陈某500万元人民币,并因此获得陈某亲笔签名的空白《借款收据》一张。2005年6月,双方约定债务总额本息合计1200万元。之后,高某

私自在原来的空白收据上填写上“今收到王某(女,31岁)借给我的人民币2000万元”等字样,并指使王某在“贷款方”一栏中签署姓名。2005年10月9日,高、王二人凭借这张收据,要求法院判处陈某偿还2000万

元欠款。陈某称,起诉过程中,高某向他承诺会以1.65亿元的价格购买他名下的某商铺,并签订了认购合同,索要800万元中介费。陈某认为这800万元中介费加上1200万元债款,正好是2000万元,便与王某在法院主

持下签订了调解书,认了2000万元的债务。调解书生效后,高、王二人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使陈某名下价值5000多万元的资产被法院查封。


      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案发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陈某与王某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债务关系,高、王二人通过伪造证据骗取了法院的调解书。陈之所以同意调解是受了高某的利诱,但高某实际上并没有

购买商铺。法院最后认定,高某和王某二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除被指控妨害作证外,高、王二人还被指控伪造身份证,对于这项指控,两人均表示认罪。最终,越秀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高某有期徒刑5年(高为累犯),王某有期徒刑3年。对于一审判决,二人均表示不服,将提

起上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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