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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东 - 我2006年6月份买的商品期房,交了首付8.6万,其中含2万定金,到2007年12月31号

本主题由 WXW 于 2007-12-15 18:07 移动
我2006年6月份买的商品期房,交了首付8.6万,其中含2万定金,到2007年12月31号
交工,可是到现在开发商不但没盖上楼,还要给我们给了楼的位置和楼房的一些结构 说
是2009年10月份在交工, 他的变动导致我对现在的房子很不满意. 我想问下对于,我们
要房子怎么和开发商要赔偿,要是不要房子他们又应该怎么对我们赔偿 总不能让他们
白拿我们的钱一年多吧,最后没事了吧, 我们现在怎么和开发商提出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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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构成严重违约,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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