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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伤/医疗] 交通事故責任該歸誰

交通事故責任該歸誰

前幾天我爸騎摩托車與對方開的的士頭對向行駛(對方車輛是借用的),我爸的正前方23米左右是一個陡坡(我爸的方向看是下坡,就算有車輛正往上爬我爸也是看不到的,而且這個陡坡時速沒有五十是爬不上的).我爸行駛在右側在沒看到車的情況往左側的岔道轉彎被從陡坡爬上來的對方撞上,對方撞上我爸再往前行駛了一米五遠才開始煞車(撞車點前行一米五遠才看到煞車痕),停車點距撞車點有五米遠.當時我爸摩托車的保險桿卡在對方車的右側(懷疑被東西卡住是被迫停車),車禍當時我爸重傷屬昏迷狀態,我方沒有人(我們都在外地),對方有找保險公司,在這種情況下交警把大部分的責任歸屬給我爸,理由是我爸不該左轉,狂暈....    而且對方到現在還沒出面處理這件事情 交警有貪污嫌疑
  我個人認為:第一,對方上坡後沒有減速觀察路面情況(有無車輛行人).
            第二,對方發現前方有車輛後沒採去任何措施.
            第三,對方撞到我爸以後沒有馬上煞車停車,而是往前行駛了一米五以後才開始煞車,有撞事逃逸的嫌疑.
  針對這幾點本人想申請事故重新鑑定,所以想請大家給我提供一點知識與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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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6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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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是在哪里?是在台湾还是在大陆呢?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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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大陸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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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尊重律師的職業,但中國政府的貪污腐敗把老百姓壓得死死的,擺明的我方站在理上面,我想過用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我非常了解我們老家那些政府機關的黑暗與腐敗,我甚至不知道面對那些蠻不講理眼裡只看金錢的貪官用法律是否有用,所以想請教各位幫我提供一點意見,也請各位就這個案例幫我分析一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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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已经做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认定你父亲负事故主要责任,对吧?
现在从法律的角度给你一些意见:如果你们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无须申请交警部门重新认定,可以直接以肇事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审理认定侵权行为的过错比例及赔偿金额。也就是说,可以举证证明交通事故认定确属不妥,让人民法院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进而达到“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目的并重新确定双方的过错责任比例。
最好请一位专业律师帮你们操作,收集一些事故现场的证据或到交警部门复印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分析。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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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跟大陸對交通事故處理方式不同, 台灣可以申請重新鑑定而大陸除非涉及了刑事否則不可再申請重新鑑定而須直接起訴. 大陸法院對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翻案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請參考: http://www.newcenturylaw.com/bbs/thread-247670-1-1.html
万事和为贵,诉讼是最不得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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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給我提供的意見,我爸當時是在距離岔道60公尺的地方被對方撞上,而且對方不是事故發生時馬上停車而是在往前行駛了一米五才開始煞車,而且是我爸的摩托車卡在他車子上的情況下,對方明顯有撞事逃逸的嫌疑,如果對方在看到前方有車的時候有採取緊及措施也不至於那麼嚴重.更何況是在我方沒有任何一個人在現場的狀況下交警就作出這樣的結論,我當然是難以服從.
   車禍發生至今我方去交警隊找負責此案的負責人很多次,但此案負責人始終避而不見,肇事者及車主(肇事者是借用別人的車)也沒出現過,就連事故當時的資料我們也沒看到過,(因為交警在處理事故現場時我門鄰居一個叔叔有在一起,所以他有將現場的情況跟數據說給我聽)我方也沒收到事故?任?定?,交警在做事故認定書之前難道不用將資料拿給我方看嗎,不用將一些數據及責任認定的理由說給我方聽麼,(我方現在還是拜託別人去幫我打聽才知道說交警把大部份責任歸給我爸)
   王律師有提到大陸法院對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翻案的可能性也比較小,是指“翻案”胜率小??,就算以交警的資料作為參考也能突顯出對方的過失,這樣也勝率小麼????謝謝!!
   沒錯大陸的法律跟台灣確實差很多,如果在台灣這樣的事情很好解決,我目前也在台灣工作所以有所了解,我想請問一下要處理這個案子差不多要花多久的時間???因為工作的關係不能請太久的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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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法院也可以将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来重新认定,但一般法官并不具有对交通事故分析的专业优势,“翻案”可能性不大,除非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明显不当。
真的這麼黑暗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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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般法官并不具有对交通事故分析的专业优势,“翻案”可能性不大,除非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明显不当..." - 這就是翻案不易的原因,而這種原因無論是在大陸,台灣或者世界其他國家都一樣會造成無法翻案的結果. 也因此這就是為什麼一旦交通事故發生法院會非常依賴所謂的"事故認定書"的原因了. 而出具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單位在大陸是交警部門. 台灣則是由交警先做出"事故肇事原因初步事故分析研判表",家屬有異議的話可以提交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不服還可提請覆議. 所以在事發之後交警做出的事故認定書對於法院的判決將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力. 下面回答你一些問題-

1. 交警在做事故認定書之前難道不用將資料拿給我方看嗎,不用將一些數據及責任認定的理由說給我方聽麼 -- 不需要他們也不會這麼做, 只會給你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不過交警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並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在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可以到交警部門查閱複製交通事故證據材料.

2. 就算以交警的資料作為參考也能突顯出對方的過失,這樣也勝率小麼???? --- 這是以目前妳從交警那打聽到他們認為你爸爸才是主要責任承擔人的情況下做的假設. 當然,如果事故認定書中所定的責任比例對你爸爸有利那麼當然法院判決結果也會完全不同了.

3. "我爸當時是在距離岔道60公尺的地方被對方撞上... - 路寬可能不寬,可你爸爸是在距離岔道60米的地方被撞, 看來當時他才剛要左轉彎而不是已經完成轉彎動作.

4. "而且對方不是事故發生時馬上停車而是在往前行駛了一米五才開始煞車,而且是我爸的摩托車卡在他車子上的情況下,對方明顯有撞事逃逸的嫌疑 "--- 這可能是對方駕駛完全無法預期下發生的撞擊. 很可能他是在撞擊後才意識到發生了事故所以才會在撞擊點1.5米後才緊急煞車.

5. "對方明顯有撞事逃逸的嫌疑" --- 這點比較難成立, 如果想逃逸,他腦子會需要更久的時候去考慮要不要逃逸,那麼就不太可能只有1.5米.. 可能就會是幾十米的距離之後才開始煞車了.


聽你的表述你們應該還沒拿到事故認定書,也就是說交警還沒有做出最後的認定. 或許
你方應該主動爭取提交對你們有利的事故發生詳細情形(包括目擊證人)讓交警重新判斷會更有用.也暫時不需要去考慮重新鑑定的問題.


你請假對於案子本身不會有什麼幫助, 卻可以安慰老人家. 打官司都是曠日費時的, 這個案子至少要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 所以你先不用考慮處理這個案子需要多久時間,  你目前應該以你父親的傷勢需要你陪伴多久做為需要請假多久的考慮重點. 等事故責任書出來後, 雙方就賠償協商不成再做起訴的打算. 到時候如果需要當地律師我再幫你介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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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爸當時是在距離岔道60公尺的地方被對方撞上... - 路寬可能不寬,可你爸爸是在距離岔道60米的地方被撞, 看來當時他才剛要左轉彎而不是已經完成轉彎動作.
是距離岔道60cm 是公分我寫錯了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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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规定 “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先行”这应该就是交警认为你爸爸应该负大部分责任的原因. 如果你爸爸被撞击的地点距离岔道60cm而已,你可以在法院强调说你爸爸当时已经完成转弯动作. 虽然目前大陆的交通法规规定转弯车就是得让直行车而没有明文支持直行车须让已转弯车辆这点,但是法官或许会考虑到这点而减轻你爸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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