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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如何发放?....
本主题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2-17 13:16 移动
qin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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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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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如何发放?....
我是属于城市郊区的一个自然村,现在大部分的土地都被国家征用,现在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有一部分土地是承包的,一部分是不承包的,青苗费一样给我们(承包和不承包价钱一样),但土地安置费不知道应该怎么发放给我们,应该按承包的亩数发放呢?还是按人口数来发放呢?
如果我们的土地被征用完了,我们有没有条件申请我们自己的商业用地和我们的住宅地?这些都是怎么计算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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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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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据此,安置补助费是按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而不是承包地的亩数来计算的。土地征用完了,政府应该会妥善安置的,通常会划分一片地给重新建房。具体应该向征地的人民政府打听清楚。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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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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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答 ......
问题是现在没有征收完土地,而且有部分人用不承包的土地出租,租金是私人自己获得.我们承包的土地安置费,是拿来集体按人口平均分,这样是合理吗?这样是属于集体安置吗?(土地还没有征收完,征收的那片土地不是每家每户都有)
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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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并不是按具体每个人所承包的土地面积来计算,集体如果按农业人口平均分配也并无不妥,法律也没有规定具体的分配方法,分配方法由你们村集体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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