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发布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请问一下,各位法律界的朋友,
建设部的文件是不是全国适用,这部法律现在还适用吗?文件中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法律法规的规定,阻拦、扣押营运中的城市公共汽电车。
在一次官司中,起因是公共汽车公司扣押承包出去的公交车,在法庭上,公共汽车公司没有拿出扣押公交车的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文件,但是承包方拿出这部文件,但是法院说这是部门文件,不能起到实质作用,我觉得法院有意偏袒公共汽车公司,请各位朋友帮忙分析一下。如果还有更好的建议,请留言,笔者在此感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