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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为我支招

本主题由 WXW 于 2007-12-18 18:49 移动

急,请为我支招

我的朋友以办厂的名义,骗取我们三人做担保,而他在拿到贷款后马上卖了自己的房产,然后携款不知去向,事后他妻子证实是因赌博欠钱太多所以骗钱跑了,现在信用社以改变贷款用途为由,要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我们的工资,起诉了我们。这段时间我们经过了解,我的这位朋友曾第一次以出车祸压死人为由骗取其父8万元,第二次告诉其父赌博输了钱,别人要砍他的手为由要了其父5万元。又有人告诉我们信用社事先可能知道这事,好像我朋友还给信用社主任送过礼,不过都很难证实。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我们真的要替那朋友把钱还上吗?请大家为我支招,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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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只有先承担保证责任,向信用社偿还贷款之后再向你朋友追偿。
在今后的经济往来中,如果不得已为朋友提供担保的,可以先要求他提供反担保,以减轻你的风险。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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