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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律师救救我!!拜托了!!

本主题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2-19 10:47 移动

[求助]请律师救救我!!拜托了!!

我是交通局工作人员,工作7年了,06年告诉我没编属待编人员.可有一次机会要我们通过考试竞编,我那时正好是产假期.刚生完宝宝满月,可他们要我参加考试,我怎么能考好呢...我每天睡都睡不好.我考败了,请问这种考试能视为有效吗?我这算不算是产假期间从事劳动?  还是属于产假期的我(宝宝06年6月1日出生.我是9月调动)被调入欣运集团上班,说是托管.因为局里占有30%的股份.今年欣运集团要求我拿出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与他企业签定劳务合同.我怎么会和他们签呢?我不是和交通局签吗?我问了交通局有关领导,说是我和交通局已没有任何关系了,从在欣运集团上班起自动解聘了.而且我没有编.局里是不可能和我签合同的.我真就这样扫地出门了吗? 编制问题和人事关系有关吗?我没有编就否认了我和局里有7年的人事关系了吗?我该怎么办?要是劳动仲裁.我这仗能打赢吗?会不会两边不着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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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一下你问题里涉及法律的问题,行政管理的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律师不一定能回答出来。请谅解!
你产假考试有不有效,关键是看组织的考试合不合法,产假通知你考试不算产假劳动。
你在交通局没有编制,不是在编人员,那么你和你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你单位有档案托管的资格,可能你的档案在单位里托管,这是一种人事托管关系),你单位对你解聘应该书面通知你,在委派你到集团上班前,应该说明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另外交通局一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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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

真的非常感谢你律师.我发了好多这样的贴子.你是第一个跟我说了这么多话的人.真是让我很感动.我这里还有个问题想咨询.请问.交通局单位解聘我们没有进行书面的通知.被转到集团上班也没有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只说是转岗安置,就这样被蒙骗的情况下与集团签定了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能否推翻被解聘.特别是我.还正处于怀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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