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把单位推上被告席吗?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上班的单位是这样的:底薪是1200一个月.一个礼拜上班六天,多余的一天不计加班,而且其他时间加班是不计的,也从来没有给我加班费,连自己的工资怎么样发都不知道,从来没有发过工资单之类的(单位多数员工都是这样的).还有就是单位过了一年多才跟我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不是由我自己来保管的,之前的任何福利待遇都没有,包括没有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我想请问的是象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起诉该单位,讨回应该有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因为我去过劳动仲裁部门问过,他们的态度是明显的保护企业)!我想问的是有没有哪位律师愿意来支持我们打这场官司,有的话可以在我的QQ上留言(154238007),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