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我能要回我的租房押金吗?

本主题由 吴昕蔚律师 于 2007-12-21 11:28 移动

我能要回我的租房押金吗?

我的情况是:
我2007年5月30号租了一个在7楼的房子,当时签订合同是9个月,到2008年2月底到期,房东让押了300元。
在7月的时候,房东让整栋楼的人都搬,说是要把整楼租给别人开招待所,说把押金和剩余的房费推给我们。
后来,开招待所的人只是把2到6楼的房子进行的装修,7楼还是当出租房出租,但这个时候房子已经整体租给了开招待所的,我们的房租也是交给开招待所的。
现在,也就是2007年12月底,我因为工作原因要离开,要退房,但房东不给退押金,说我没有住够时间,请问,我有资格问房东要回押金吗?

TOP

当初房东如果解除和你的租赁合同,就是房东违约,不过后来他只是转让债权而没有解除和你之间的合同,因此,他对于你而言没有违约。现在是合同没到期,你要中途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押金,是你构成违约。按你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吧,如果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你就和房东协商解决,估计要牺牲一部分押金。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