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交通/工伤/医疗] 工伤鉴定有期限吗?

工伤鉴定有期限吗?

我是国企的一名工人2003年因为工作中不慎把手指弄伤了,当时单位不让报工伤,一天以后又说让我报工伤,还因为工伤的事扣了我500块钱,至今他们也没有 让我去鉴定工伤,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TOP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未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因此,你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1年,即到2004年12月31日止。很遗憾,你显然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也超过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两年诉讼时效,很有可能丧失了胜诉权。

万事和为贵,诉讼是最不得已的工具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