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麻烦!
我去年11月份找了个工作!认识了2个同事!他们没地方住,由于我一人住在亲戚一很大的毛坯房里!他们请求暂住在我那我同意了!(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收取任何费用)!结果2 个月后由于他们的生活习惯多次让我无法忍受,我昨天早上和下午下班时明确要求他们走人!当天不让他们住了!并告诉他们过2天去我那拿东西!结果他们其中一人当天晚上还向我索要钥匙被我拒绝后当众殴打我!(没有还手)当时是在网吧 有视频!后来他离开我没走!等我晚上回去时发现他进入过我房间(可能是通过爬墙,走2楼阳台,反正不是开门,他没钥匙)而我丢失了100元RMB!他在我床上留了个纸条!纸条现在还在我身上!由于是同事,我给他机会和解但他拒绝!请教各位我可以去告他殴打和入室盗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