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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遭遇恶意挂失,我该如何维权?请高人指点迷津

本主题由 admin2 于 2008-1-14 16:32 移动

[求助]遭遇恶意挂失,我该如何维权?请赵律师和其他律师高人指点迷津

e我和前女友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我在首付款中出资10万,她出资5万,购房后续的付款及还贷都是由我付款。当时由于我户口未转回武汉,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是购房合同和发票等原件保存在我这里。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她单方面去挂失,补办购房合同,想单独处理房产。请问当时我在出资付款时留存的银联存根(由我的账户直接划拨到开发商账户)是否可以作为我的出资证明?我应当怎么样去维护我的正当利益?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我应该怎样起诉她?请赵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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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你的银联存根可以作为一份出资购房的重要证据。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一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予以分割。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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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吴大律师的指点!
目前,我想问一下,她没有还贷,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贷款虽然是以她的名义,但是实际还款认是我,那么贷款的实际借贷人就是我。可以这样认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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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的人是谁,贷款人就是谁,一旦他不还贷,银行只有权利向他主张,而无权向你主张,至于实际是谁还贷,银行是不管你们之间的内部关系的。
你保存好首付及还贷的相关证据,主张你的权利吧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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