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遭遇恶意挂失,我该如何维权?请赵律师和其他律师高人指点迷津
e我和前女友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我在首付款中出资10万,她出资5万,购房后续的付款及还贷都是由我付款。当时由于我户口未转回武汉,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是购房合同和发票等原件保存在我这里。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她单方面去挂失,补办购房合同,想单独处理房产。请问当时我在出资付款时留存的银联存根(由我的账户直接划拨到开发商账户)是否可以作为我的出资证明?我应当怎么样去维护我的正当利益?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我应该怎样起诉她?请赵律师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