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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受理了已超过期限的申请怎么办?急!谢!

本主题由 君子兰 于 2008-1-23 18:54 移动

仲裁委受理了已超过期限的申请怎么办?急!谢!

原我公司一个员工,2006年4月23日在黑律师纵容下,与公司解除劳动然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公司未接受调解.该员工走行政诉讼的程序,在法院开庭后,行政裁定书以2007年5月10日申诉人撤诉为由(要求转仲裁),结束此案.此裁定书于2007年6月1日生效.但在2007年12月25日,员工人才到仲裁委进行申诉,仲裁委也已经受理.目前我正在应诉过程中.
请问:自2007年6月1日至12月25日,6个多月时间过去了,不是已经超过仲裁申诉期限了吗?为什么仲裁委还会受理?
我是不是可以在答辩书中要求仲裁委按劳动法的规定驳回申诉,不应该受理.也不需提交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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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过仲裁时效要审理才知道。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也应该受理,受理后如果发现没有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仲裁委员会可能会驳回申请。
万事和为贵,诉讼是最不得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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