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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本主题由 admin2 于 2008-3-9 15:39 移动

交通事故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2007年4月17日再一交*路口处与一辆 厢式货车相撞。他撞在我车的右前门处,将我直接撞到了人行道上,他翻倒在路边,造成两车车损严重,对方司机受伤,双目失明的后果。我超速,没有让行;他超载,没系安全带,刹车管露油,交警判我主则。后来知道他右眼在06年就失明了,07年8月作的法鉴,为二级残,残后1人护理20年。法院和解时,他向我要47万,最后让我陪18万,我一个打工的怎么能负担得起,我该怎么办?他一只眼睛能开车吗?我应该负多大责任?我能翻案吗?公司,车主,和我各应该负单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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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右眼在06年就失明了”,那么这只眼睛的失明不应该由你来负责,你应该向法院提出来,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一只眼睛不能开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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