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2007年4月17日再一交*路口处与一辆 厢式货车相撞。他撞在我车的右前门处,将我直接撞到了人行道上,他翻倒在路边,造成两车车损严重,对方司机受伤,双目失明的后果。我超速,没有让行;他超载,没系安全带,刹车管露油,交警判我主则。后来知道他右眼在06年就失明了,07年8月作的法鉴,为二级残,残后1人护理20年。法院和解时,他向我要47万,最后让我陪18万,我一个打工的怎么能负担得起,我该怎么办?他一只眼睛能开车吗?我应该负多大责任?我能翻案吗?公司,车主,和我各应该负单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