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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 从我的案件讨论权大还是法大

从我的案件讨论权大还是法大

真的不知道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
我于2005年8月31日起与园林处签订租房合同,租期5年,首次负两年租金合计四万二千元,以后每年交租金一万元,房屋用来开酒吧歌厅
装修在十月初完工开业,营业到2006年四月第一场雨,房屋开始漏雨,整个夏天外边下,屋里也下,外边不下了,屋里还下,园林处开始维修,一直没修好,到十月份不下雨了,园林处领导说修好了,可使整个装修已被雨水毁坏,该领导说你重新装吧,我们给你掏钱,装修结束钱也没影,继续营业到2007年初正月十五一场大雪过后,房顶水流成河,致使装修又一次全损,
这次再找该单位领导,该领导一再推托,后来主管领导索性说给你3000元,你别干了,你也经营不好,要不你就告我,我也不怕
到2007年四月我找法院一位熟人咨询,该人姓李,以下简称李,李说官司不好打但也不是赢不了,咱们有理,然后他给找的律师,让交律师费6000元整,律师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备齐然后正式起诉,起诉两次装修损失等十七万元,时间是2007年6月25日,法院给一个月的举证期,在举证期我们把相关的证据交到了法庭,从此没信,后来李说要给主管厅长弄点,这样又给拿去3000元,从此又杳无音信,李告诉我等
    等到快新年该民一厅长给我打电话,让我撤诉,说我的合同属转租合同,我说我直接和园林处签的合同怎属转租,该厅长对我各种恐吓,最后我的律师据理与他辩论,该人说那你们就打吧,这样拖过新年只是此案变成积案,快过年又让鉴定(不知为何才想起来,鉴定内容是修复费用,我们申请的是损失),还必须是他们给找,鉴定费要3万元,不鉴定就要被驳回,后经多方找人协调,答应1万元鉴定,把钱交了之后终于在正月十六鉴定所来鉴定,在前几天鉴定结果下来一万元鉴定鉴定出一万一千元的修复费用!!!
   这时园林处领导找我谈话说给三万元赔款,我认为太少了,该领导就扬言,要不你就和我打,你永远也赢不了,赢了钱你也拿不到,可是我这一年打官司交了二万三千元,其他费用无法计算,所有设备在潮湿的状态下也都快完了,他们太厉害了,还算给我个起诉花的费用
   该领导飞扬跋扈,在市里上可通天,下可通地,一个园林处的处长自己开刚买的丰田轿车,前几天刚刚出国旅游,真的利害
   朋友们有谁能为我出点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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