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违约金不得超过怎么样的限度?

本主题由 君子兰 于 2008-3-27 23:56 移动

违约金不得超过怎么样的限度?

才来公司没几天看到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中提到:乙方设计施工若对甲方原有设备或建筑物造成损坏,则按照对甲方造成损失的10倍价款赔偿甲方作为违约金。       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啊? 另外请教合同有关违约金约定是否有一定限度?如果有的话是什么样的标准呢?比如说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多少或者几倍?

我网上查找下 都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所以想问下?麻烦了!

TOP

没有限制,但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法院调低

TOP

没有上下限,过高的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过低的可以要求调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