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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 求助,急急急!

求助,急急急!

我们公司原本成立时,是十三位股东,但现在因为资金问题,引进了二位新股东投资,但是二位新股东(B、C)提出为了管理方便,他只针对其中一位,所以我们便与其中一位的股东(A)签了转让协议,现在的情况了是A拥有了51%,B拥有了39%,C拥有了10%。
但A的51%是我们原本的十三位股东共同拥有,所以我们与A私下签了另一份股份转赠让协议,但是我们担心与A私下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想请问,这个协议怎样写才能保证受保护,对这个事情,我们应采取怎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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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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