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偷车偷到派出所警用摩托车

偷车偷到派出所警用摩托车

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和两名无业青年组成摩托车盗窃团伙,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盗窃摩托车28辆。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盗窃团伙竟敢溜进派出所院内,对警用摩托也敢下手。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将3名盗贼及2名销赃人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今日起判决正式发生效力。

主犯曾“两进宫”

据法院审理查明,主犯牟方华曾因盗窃“两进宫”。1998年8月11日,牟方华因犯盗窃罪被原万县市五桥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拘役期满释放后,牟重操旧业,于2003年11月26日,被万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6年9月9日减刑释放。

2007年6月上旬,不思悔改的牟方华与百安坝街道办事处的无业青年李磊、壤渡镇的无业青年牟小军结识,3人很快组成摩托车盗窃团伙,开始在万州城区疯狂作案。

溜进派出所偷车

2007年6月上旬的一天,牟方华、李磊来到五桥上海支路可文广告住宿部,将熊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嘉陵125型摩托车盗走,销赃后获赃款150元。

初次得手后,这伙盗贼胆子越来越大。2007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牟方华伙同李磊窜至五桥某派出所院内,将院内停放的一辆凌锋125型摩托车盗走。同年7月14日晚,牟方华在五桥宁波路33号门前,将路边停放的一辆嘉陵125型警用摩托车盗走。除此之外,牟方华等人还在五桥乐居苑警务室对面、学府警务室楼下盗窃摩托车各一辆。

最多一晚偷3辆摩托

经查明,这个盗窃团伙从2007年6月上旬至7月19日期间,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作案28起,盗窃各种型号摩托车28辆,涉案金额51192元,最多时一晚上竟偷了3辆摩托车。

团伙老大获刑11年收赃者也遭判了刑

盗贼之所以如此嚣张,与销赃渠道畅通有很大关系。牟方华等人盗窃的摩托车,有许多是销赃给了李河镇的陈道云和文作富二人。陈道云、文作富明知对方摩托车是赃物而予以收购,二人涉案金额19526元,其行为已触犯了国家刑律。

经法院审理,牟方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磊、牟小军负责望风、推车、接线、系从犯,盗窃数额巨大,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各处罚金2万元、1.5万元。陈道云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文作富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凤凰资讯)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