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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君子兰 于 2008-6-18 17:48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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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被汽车撞了。上午九点左右送到地方职工到医院,医院做了CT,B超等检查诊断为肝出血,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检查。过了九小时左右我们转院到市级医院,市级医院看了地方职工医院的拍片及诊断后,未作全面检查,叫先入ICU病房观察。直到晚上十一点半做腹腔穿刺术发现我父亲的腹腔有异物才做手术。从胸部到腹部开了200毫米大小的口,最后结果肝完好!是直肠被车撞断了!之后转入ICU病房,在第二,第三天我们随时问护士和主治医生都说病人浅昏迷,壮态可以。但第四天早上就突然给我们下了病危通知。原因是多器官被肠里脏物感染引起器官衰竭。后我们请来专家看后转到重庆西南医院,由于病人腹部肿大医生不敢重新开腹,*药物维持直到三天后我父亲去逝。上述前两医院未提出过要求我们转院!

地方医院的转院证明是肝出血。市级医院转院证明是感染多器官衰竭。重庆西南医院死亡证明为多器官衰竭。请问地方医院和市级医院明显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请问医院在此案中有责任吗,我们能起诉他们吗?本案已通过交通事故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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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并与你父亲的死存在因果关系为由起诉。医院负举证责任。
法律人,真诚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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