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孝父母能否要求断绝关系?
网友问:
我儿子今年已满20岁,却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我和妻子对儿子已彻底绝望,决定与他断绝关系。请问,如果我们起诉要求与儿子断绝父子、母子关系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答:
父母子女关系可否断绝或解除,要分情况而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如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是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而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亲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终止,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断绝。由自然血亲而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不能消灭。
因此,法院不会受理你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诉讼请求。虽然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所谓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事实情形,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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