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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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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7-8-17

失效时间:

全文:

全文请直接查看来源页面:
http://www.jz.gov.cn/n435777/n435779/n435805/17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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